收入與服務掛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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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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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與澳巴達成新合同的磋商,行政長官崔世安受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將於短期內按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制度與澳巴簽署新合同,新合同將增加澳巴的責任,包括收入與服務評鑑掛勾、設有利潤規管等。
自從廉署在前年揭露,政府在二零一一年與三間巴士公司簽訂的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合同存在“瑕疵”後,現時只有後期加入市場的新時代巴士公司採用新合同,澳巴與新福利仍採用舊有合同提供服務。政府一直與兩間巴士公司磋商。
交通事務局表示,為依循廉署報告提出糾正巴士服務合同的意見及建議,並須考慮確保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的正常運作,政府一直加緊與澳巴及新福利磋商轉換合同,希望三家巴士公司在同一制度下運作。交局指出,與澳巴的磋商進度較理想,具備條件簽新合同,並正加緊與新福利轉換合同的工作,現時新福利的意願積極。
交通事務局表示,澳巴的新合同內擬定了新營運機制,增加了合同的責任,包括需要遵照公共服務批給制度的監管要求,收入與服務評鑑掛鉤,車隊須有環保要求,以及設有利潤規管等。交局稱,澳巴與新時代的服務機制相若,但因應澳巴的原合同,衍生的合同權力和義務作出了調整,例如批給合同的限期,財政援助上限等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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