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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巴磋商進度較理想 政府快與簽新約

2015-09-08 08:30

【本報訊】政府昨公布,將於短期內與「磋商進度較理想」的澳巴,簽訂新修訂的巴士服務合約,糾正三年前廉署報告所指的「違法」合約,但未披露財政援助上限等具體內容。目前三巴尚餘新福利還未成事,政府稱已加緊進行,對方「意願積極」。
昨日政府公報刊登第四十八/二○一五號行政命令,特首崔世安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政府,與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即澳巴)簽署有關「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三標段的公證合同修訂本」。
交通事務局隨後發出新聞稿,重申為依循廉署報告提出糾正建議、確保巴士服務得以正常及持續運作的公共利益、避免因合同改變而影響市民搭乘巴士、維持穩定的公交行業環境,讓三巴可在同一制度下運作,政府一直加緊與兩巴磋商。
按照現時磋商進度,以澳巴的較為理想,雙方已就合同修訂內容完成磋商,有條件簽約,故特首作出有關命令,預計短期內將正式簽署。
財政援助上限與新時代不同
交局透露,是次修訂合同擬訂澳巴的新營運機制,增加澳巴合同責任,包括須遵循公共服務批給制度的監管要求、收入與服務評鑑掛勾、提升車隊環保要求、設有利潤規管等。
不過,澳巴的新營運新機制與新時代的營運機制相若,但合同內容稍有分別,因要因應澳巴原合同而衍生的合同權利和義務而作相應調整,如:批給合同期限、財政援助上限等。當局承諾合同具體細則會適時向外公佈。
交局稱新福利對轉新約意願積極
至於新福利的轉換新合同工作,交局稱正加緊進行,現時相關巴士公司的意願積極,政府會爭取盡快完成磋商。
政府原先與新福利、維澳蓮運及澳巴一○年簽訂為期七年的巴士服務合同,於一三年遭廉署指存違法問題,建議政府重新與三巴簽約取代。隨著擁兩服務標段的蓮運破產,由與澳巴同一背景的新時代接手,當局在一四年成功與其簽新約外,原有兩巴磋商一直未有結果,兩巴也認為雙方合法簽約,責任在政府。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上月中受訪時曾表示,與兩巴磋商進展「分歧很大」與「進展甚好」的情況皆有,雙方立場不同屬正常,所提出的要求也不能稱為不合理。當時他透露會在未來數週會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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