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自治區成立坎坷
八日,布達拉宮腳下,慶祝西藏自治區成立五十周年紀念活動隆重舉行。而半個多世紀前,歷史佈滿荊棘和坎坷。
“歷史豪情蘊藏現實挑戰,光明前景源於艱辛探索應是歷史的真實寫照。”回顧歷史,西藏自治區社科院副院長車明懷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
民族自治拖了15年
一九五一年,西藏迎來和平解放,中央政府與西藏噶廈地方政府簽署的“十七條協議”規定:“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西藏人民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
“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在解放後原封不動地保存了八年,阻擾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實行。”車明懷介紹說,實際上,西藏民族區域自治政權建設經歷了十五年的迂迴、曲折、複雜、艱苦的過程。
據他研究,在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前,西藏保持着昌都人民解放委員會、西藏噶廈地方政府、班禪堪布會議廳委員會以及進藏人民解放軍和地方工作人員四種政權形式並存的局面。
分裂分子反對改革
一九五四年八月,毛澤東接見達賴和班禪,提出成立西藏自治區籌委會。一九五五年三月九日,中央政府通過了《關於成立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的決定》。
“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在形式上統一了噶廈、堪廳委員會和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但這三方面仍各保有獨立性,各行其是。”車明懷說,即使這樣,達賴集團和西藏上層分裂分子仍勾結國際反華勢力,借宗教之名破壞,企圖阻止籌委會成立。
一九五五年九月十五日,西藏上層分裂分子指使偽人民會議分子以“人民代表”名義,向西藏工委提交所謂“前後藏、康區人民意見書”,公開反對“十七條協議”,反對成立籌委會,反對改編藏軍,反對停發、停用藏鈔,反對興辦學校、修築公路等。
在種種阻力下,一九五六年四月廿二日,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十四世達賴任籌委會主任委員,十世班禪任第一副主任委員。
達賴叛逃加速改革
“西藏自治區籌委會成立後,為爭取上層人士贊成改革,中央政府決定在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不改革,在第三個五年計劃期間是否改革也要看情況,但這時民眾不幹了。”車明懷說,一九五六年七月,來自林周縣的六十五個貧苦差巴(藏語,意為給農奴主支差的人),以按手印的方式致信十四世達賴,要求盡快民主改革。
然而直到一九五九年,達賴叛逃境外,西藏的民主改革才得以實施。“達賴叛逃其實加快了西藏民主改革的進程。”西藏自治區社科院原副院長何宗英表示。
百萬農奴獲得解放
一九五九年三月廿八日,西藏地方政府解散,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代理了主任委員,帕巴拉 · 格列朗傑為副主任委員,阿沛 · 阿旺晉美為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封建農奴制度被徹底廢除,百萬農奴獲得解放。
隨後,經過長達六年的民主改革,一九六五年九月一日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
“西藏自治區成立,標誌着西藏正式迎來穩定發展階段。”何宗英說,雖然此後經歷了十年“文革”時期,也遭受過達賴集團策劃的多起破壞事件,但自一九六五年開始,西藏便開始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時期。
(拉薩八日電)
中新社記者 唐朝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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