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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多元聯課活動

2015-09-11 00:00

培育全方位人才
【本報訊】
澳門大學由

新學年起,將星期三下午定為
,鼓勵學生參與不同社群活動,學習專業以外的知識。澳大並於

日舉行啟動儀式,住宿式書院師生均對此新的教育模式表示期盼,相信透過多元的聯課活動,將有助培育全方位人才。
儀式上,澳大校長趙偉表示,除了注重學術研究,也重視學生的全人發展,因而推行
,以體驗式的學習模式培養多元人才。他介紹,每逢星期三下午不設正規課堂講授,取而代之的是由學院、住宿式書院及相關部門攜手舉辦的不同活動等,以實現澳大
四位一體"教育模式中的研習和社群教育,使學生成為才德兼備的人。
澳大副校長(學生事務)程海東表示,學生在大學四年期間,不僅要掌握學術的硬實力,也需培養批判性思考、領導技能、公民意識、國際視野、文化參與、健康生活等軟實力,以迎合
世紀社會對人才培育的需求。他相信,透過參與一系列跨國界、跨學科的聯課活動,將提升學生的國際競爭力。
工商管理學院大一學生練同學對
理念表示認同,並期待從聯課活動學到更多書本以外的知識、增強人際溝通能力、探索和發展個人興趣。
傳播系大一學生陳同學表示,大學利用周三下午讓所有學生參加活動是很好的安排,書院提供的是體驗式的學習模式,就是要鼓勵學生參與多元活動,從實踐中學習。
澳大聯課活動內容豐富多元,涵蓋體育、文化藝術、領袖才能等多方面培訓。
環局抽查柴油
廿樣本全合格
【本報訊】
為保障空氣質素,控制車輛尾氣排放,環境保護局嚴格履行


日公佈之第
號行政命令之規定,持續監察在澳門銷售的車用柴油總含硫量。局方於


日及
日,在澳門、氹仔、路環的加油站和九澳油庫,共抽取了二十個銷售的車用柴油樣本送專業化驗室化驗。化驗結果顯示上述每個樣本中的總含硫量介乎於

之間,低於第
號行政命令
的規定。
環境保護局將繼續對在澳門銷售的車用柴油進行監管,不定期抽樣化驗,從多方面有效保障澳門的空氣質素。
勞動債權保障
明年正式生效
【本報訊】

號法律《勞動債權保障制度》已於


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並將於


日正式生效。該法律對因勞動關係而產生的債權訂定保障制度,以確保有關債權未獲債務人履行時得到支付,同時,亦設立了具法律人格的勞動債權保障基金,並由勞工事務局為該基金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援。
申請人可向勞動債權保障基金申請支付受保障的債權,並在未能透過司法途徑收回全部或部分債權的情況下,獲基金支付有關款項。
上述法律所規定的受保障的債權為僱員在勞動關係終止後,未獲支付的下列債權:(
)基本報酬、賠償或補償,但僅以勞動關係終止前六個月內產生者為限;(
)工傷或職業病的損害賠償,但僅以僱主未有購買勞工保險為限;(
)因僱主的聘用許可被廢止而導致外地僱員有權收取的解僱賠償;(
)外地僱員的住宿費,但僅以勞動關係終止前六個月內產生者為限;(
)外地僱員的回程費。
另一方面,對於僱主已購買勞工保險,但保險公司因破產而未能履行向僱員支付工作意外或職業病的損害賠償,無論勞動關係是否終止,有關僱員的債權亦同樣受上述法律所保障。此外,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引致僱員死亡,其家屬(第
號法令五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士)亦獲上述法律保障支付有關的損害賠償,但僅以僱主未有購買勞工保險,或僱主已購買有關保險而保險公司破產的情況為限。
而為解決利害關係人(僱員,以及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引致僱員死亡的家屬)的燃眉之急,《勞動債權保障制度》還規定了墊支制度,利害關係人可於下列期間向該基金申請墊支不超過受保障債權一半的款項:(
)僱員,自勞動關係終止後四十五日內提出;(
)利害關係人,在保險公司破產程序進行期間提出;(
)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引致僱員死亡的家屬,自僱員死亡後的四十五日內提出。
此外,上述法律適用於其生效後(即


日起)產生的債權,而對於該法律生效前產生的債權,勞動債權保障基金將繼續按照現行第
號法令第
條及第
條的規定處理。
除以上規定外,《勞動債權保障制度》的內容還包括該基金代位取得債權的處理、向利害關係人作出支付決定的通知,以及返還制度等規定,而勞動債權保障基金的組織、管理和運作則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
如市民對上述法律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電郵:
,或親臨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號先進廣場大廈勞工事務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