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內三次被查出違規帶貨逃稅
勞工偷帶煙過關被控走私
【本報消息】在本澳打工的一名內地勞工日前經拱北口岸返內地時被海關人員截查,其隨身攜帶的一條香煙涉及偷逃稅款人民幣五十元。由於該男子此前不足一年內曾兩次因走私被處以行政處罰,被珠海檢察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起訴,將面臨刑罰。
被控走私的陳某為廣東籍人士,在本澳某咖啡廳任職廚師。案情指,今年五月八日,陳某經拱北口岸旅檢現場無申報通道進境,並未向海關遞交書面申報。在旅客攜帶物檢查過程中,海關關員從陳某手提袋中查出香煙一條,偷逃應交稅額人民幣五十元。
陳某曾分別於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二○一四年八月七日兩次因走私被給予行政處罰,此次又“斷正”,一年內走私次數達到三次,珠海市檢察院遂對其實施刑拘並提起刑事訴訟,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同類案42宗
本月八日,陳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一案在珠海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法官將擇日宣判。
珠海市中級法院稱,根據相關法律,出入境旅客如果一年內三次被查出偷帶貨物過關、偷逃稅款,將面臨刑事處罰。今年以來,該院審理該類案件的總數已累計達四十二宗。
內地刑法修正案新規實施以來,海關打擊“水客”螞蟻搬家式走私行為效果更佳,但“水客”利用各種隱蔽手法走私煙酒到內地仍屢有發生。今年上半年,拱北口岸共查獲走私違規案件四千六百宗,案值一億三千萬元人民幣,其中一半案件涉及走私煙、酒及電子產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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