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人員專業及註冊制度周二起再諮詢
醫故法新文本盡快交立會
【本報消息】衛生局昨日下午介紹《醫療事故法》立法情況及《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公開諮詢情況,衛生局長李展潤表示,第二階段諮詢將於後日(十五日)開始為期一個月,有需要可延長;《醫療事故法》未有落實時間表,最新文本將盡快交立法會討論。
本月安排六場諮詢
記者會昨日下午五時半舉行,李展潤、衛生局副局長鄭成業,醫務活動牌照科負責人梁佩珊等出席。《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立法草案,醫務委員會今年三月廿四日至四月二日進行首階段諮詢,爲全澳醫療人員舉辦十六場座談會,並將於九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進行第二輪公開諮詢,包括九月十五至廿五日安排六場公衆諮詢專場。醫務委員會在諮詢期結束後的四十五日內或會有結果,將分析、研究有關結果和編製總結報告,並會上載至醫務委員會網頁。
李展潤表示,《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第一階段諮詢有二千四百多人次出席,收回兩千多份問卷,書面意見六百多份。已將綜合意見交業界及傳媒發佈,總結報告已上載醫務委員會網頁。認為業界普通認同法律草案重點內容,經過多次討論,修訂了法案內容及爭議問題。第二階段諮詢目的是讓業界清楚立法方向,希望公衆提供意見,有利未來推行。一個月諮詢期是否足夠?他認為在第一階段諮詢基礎上,經過傳媒報道及公衆諮詢相信足夠,但有需要會延長。
或認澳生實習時數
對於職業註冊實習和考試方面,李展潤表示,無論本地和外地畢業生一樣要實習和考試,對學歷要求有規定。但在本地就讀專業課程和實習的醫療人員,有關課程實習時數將可按委員會未來訂定的實習規章,全部或部分納為資格認可的實習時數。
保險撥醫故法討論
梁佩珊介紹第一輪諮詢中業界普遍不認同執照類別、過渡培訓等,亦不認同非本澳居民參加考試,認為應以本澳居民為取向。受僱醫療人員認為應由僱主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因此放在《醫療事故法》立法較適合。業界並關注醫療專業委員會任期、職能等問題,諮詢文本將連同罰則、執業註銷情況等條文細化。另外,不同意執照類別分四類,故將有限度和短期執照合併,讓非本澳居民、專家來澳在特定醫療機構工作需要嚴格審批。
衛生局法律顧問介紹《醫療事故法》的難點,如舉證責任,投訴人如何舉證?解決爭議委員會的調解職能,直接解決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組成,由專家和外地專家負責鑒定,並研究醫療責任保險可行性和運作。對於異地鑒證,將邀請外地專家參加,讓工作做得更好和有質素。
李展潤補充,《醫療事故法》意見文本近五個月一直與社會文化司、法務局等舉行多次會議。最新版本即將完成,將盡快交給立法會討論,惟未有落實時間表。
第二階段諮詢文本昨起派發,居民可於衛生局轄下山頂醫院及衛生中心等索取,或到醫務委員會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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