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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勢全福者 (四)

2015-09-13 06:30

    強勢全福者 (四)

    除史氏的首要強勢法則,其另外的九個法則可供準全福者參考。包括強勢法則二“堅持我要做的而毋須解釋”。因你才是自己的為人和行為的終極評判者,故毋須他人評判。即他人有權論斷你,惟你可選擇不理會,或想出折衷法,或尊重他們而完全改變自己。

    強勢法則三至六

    強勢法則三“幫不到別人也不用內疚”。因每位事業者須負起自己獲致事業與人生幸福的責任,故儘管你可據某人的要求暫時幫助或取悅他,惟他須經歷所有的辛勞、汗水、苦痛,以及失敗帶來的恐懼,才能品味真正的幸福感。即你可對別人的困境挫敗深表同情,但事業與人生的現實是,每位準全福者須面對種種問題,並學會解決。

    筆者在培訓政府部門及各類組織解決有關問題的技巧時,常有不少受訓者問筆者會如何助其解決問題。筆者的回答是:“我不是來代替你去解決問題,而是提升你的問題解決力。”因筆者的價值非給予每位學員一條魚(即代替他解決某一個即時的問題),而是分享及讓其掌握釣到無數大魚(即較長久高效地解決大部分問題之道)。即使對自己的子女,筆者也如是。即除了提供不可或缺的關愛、教導及基本的生活需要,其零用錢、一切想要的以至學業與人生問題,筆者也不會代替子女解決,而是培育其造福自己和別人及為己為人解難創價的能力,即筆者常言的人才定義。若不認識到你有“祇為自己負責”的權利,他人就可能操控你,即把其問題擺到你面前像是你的問題般,讓你照其想法去做。

    強勢法則四“我有權改變想法”。即你感興趣或想做的會隨着情況的不同和時間的推移而變,你的選擇在某情形下可能有利或不利,故改變想法既合理又正常。

    強勢法則五“犯錯不可怕,但要承擔後果”。筆者在全福人生勇氣篇,曾分享歷代沒有任何事業者是完美零缺點的事實,即犯錯是人類特徵及人生現實的一部分。若不認識到這一點,便很容易被人操控以達其目的。此操控方式隱藏一種幼稚觀念:你不准犯錯,因若犯錯,可能會犯更多的錯,故祇要你犯錯,便代表你沒能力做正確的決定。

    強勢法則六“我有權說我不知道”。即你有自主決斷心中的想法,毋須在行動前了解一切。且有權說不知道,故毋須直接回答別人的問題。

    強勢法則七至八

    強勢法則七“要跟人交往,卻不要刻意討好”。事業者無論做甚麼且無論如何做,總會有人不喜歡、總有人自以為他所做的或以他的方式去做才是最正確、總有人想證明你的做法是多麼低效……若你想當然地認為,為了恰當地跟別人交往便需先得到其善意,這便等於在為其善意獻身,從而把自己置身於別人的操控之下。

    如史氏所言,惟你根本不需要別人的善而完全可強勢地交往。例如,在商務或權威式關係中,絕大部分高效的交易,都非因對方大發慈悲,而是因你的價值。同理,在平等關係中,別人缺乏善意,也不影響你解決問題的實際應對能力。史氏臨床經驗更發現,祇要發覺能操控你,操控者才會對你不再友善。

    另外,史氏也反對以下表述,包括:一、你須得到他人的友善,否則做不成任何事;二、你需合作才能生存;三、讓人們都喜歡你是極重要的。事實上,基於這些觀念的操控行為每天都發生,這跟成年人操控兒童的心態相似,即常告訴小童:你需要別人的友好,才可過上安全和幸福的人生。史氏認為,你的行為並不總是非得讓人喜歡或讚賞不可,也毋須總是因自己不被喜歡而焦慮。因對你來說,達到自己的最終目標(而非取悅別人)才是最重要。至於用甚麼方式或風格達標則非重點,即準全福者無論藉摔倒、滑倒、絆倒或驕傲地衝過終點(獲致全面幸福的事業與人生),你都是得勝者。

    強勢法則八“我有權作不合邏輯的決定”。由於純邏輯推理非總能預測所有事情,故非所有看似合理之事都是對的。在應對他人的要求、動機、情感時,純邏輯沒多大用途。因純邏輯推理祇擅長處理是非黑白等信息,較難應對上述人類環境中不合邏輯的灰色地帶,故純邏輯對自己為何想得到,或對因不同角度或動機所致的爭執都沒大多作用。

    陳傑榮

    https://www.facebook.com/ComprehensiveEudemonia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