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多名女星女模有染
滇錫王收三千萬判死緩
【本報訊】據雲南網報道:作為全球最大錫業集團——雲錫集團原董事長雷毅利用職務便利受賄逾三千萬元人民幣財物,近日,雲南省高院終審裁定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花千萬包多名二奶
雷毅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人民幣二千五百七十多萬元、美元三十萬、港元九十萬、新加坡幣五十萬,價值五十三萬元的玉器、價值三十八萬多元的黃金金條。
案情指,雷毅在北京出差時,在酒吧認識了侯某某並與其發生性關係,不久後包養侯某某,並讓她到昆明居住。其後,他又包養了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並經常一擲千金,為她們在昆明、成都、深圳等地購車買房,其受賄所得的巨額賄款有一千多萬元都用在情婦身上。
一些企業老闆為討好雷毅,安排女明星、女模特與他發生性關係。
46歲出任雲錫掌門
二○○八年初,年僅四十六歲的雷毅成為雲南十大集團之一雲錫集團黨委書記兼董事長(正廳級)。雲錫集團擁有兩家上市公司,產業鏈觸角延伸到銅、鉛、銀等多種貴金屬,甚至是房地產行業。
雷毅在擔任玉溪市副市長期間,被指在玉溪地產項目開發中收受某地產公司董事長姜中雲的賄賂。
雷毅讓其弟採用辦公司、投資股權、購買房產等方式轉移贓款。雷毅在境外收受了外幣賄賂款後,讓其弟以辦公司的名義將該款存於境外賬戶。
省高院審理認為:雷毅無視國法,利用國家公職人員的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的數額特別巨大。但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主動上繳部分贓款,有悔罪表現;且本案中已追回大部分贓款贓物。綜合雷毅的犯罪事實、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對雷毅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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