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分三級處理殘危樓
政府針對殘舊、殘危樓宇的處理機制,分為三級:
第一類:即時殘危。此類個案,會要求業權人盡快拆卸,如業主不合作或未能接觸業主,政府會啟動緊急程序,外判拆卸工程,以解除危樓影響公眾。所有拆卸費用會向業主徵收。
第二類:殘舊。此類建築物對公眾無即時危險,但結構、飾面或公共設施呈現損壞,政府會要求相關業權人拆卸或加固樓宇。
第三類:需要維修。此類個案,政府會按程序通知相關業權人維修、保養或加固樓宇。
僭建加速樓宇殘舊
另外,除了欠缺維修保養外,僭建亦是加速樓宇殘舊的原因之一。目前,不少樓宇在外牆上加裝僭建物,由於大都是採用諸如鐵枝和鐵皮等臨時性物料,又利用“拉爆螺絲”等臨時方式安裝,時間稍長,種種問題就會相繼湧現。鐵皮等材質在經過日曬雨淋後容易鏽蝕,產生下墜風險,螺絲在鏽蝕後出現膨脹,則會逼爆外牆“批盪”和混凝土保護層,除造成其剝落傷及途人外,也會因保護層的脫落而導致內裡綱筋鏽蝕,降低樓宇承載力,縮短樓宇壽命。因此,業主要杜絕非法僭建的自私行為,以免為我們自己和下一代埋下計時炸彈。
(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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