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服務費調升4.28%
水務局:不影響用戶水價
【本報消息】據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及海事及水務局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水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調整供水服務費。
供水服務費調整為4.28%(約為二○一四年通脹的七成),即每立方米4.91元調整為每立方米5.12元,有關調整不會轉嫁給消費者的用水開支。新供水服務費在附加合同刋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翌日生效。
海事及水務局表示,根據批給合同的規定,特區政府在調整供水服務費時,會考慮專營公司供水服務素質、專營公司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水資源政策的配合程度、專營公司履行合同情況,以及管網水漏損率等因素,促進自來水公司持續提升服務質素,保障公共利益。
新供水服務費有關調整不會轉嫁給消費者的用水開支。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