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辦次場醫療人員資格諮詢
藥房技術助理未降低要求
【本報消息】本澳藥劑專業人士分藥劑師及藥房技術助理,對藥房技術助理職稱應否改為“藥劑技術員”,有意見認為不應怕市民容易混淆而繼續沿用助理職稱來貶低此專業資格,要趁機教育大衆區分。亦有意見認為藥房技術助理一定要完成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保障居民用藥安全、藥劑專業的專業水平及避免爭拗。
衛生局正就《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舉行第二輪公開諮詢,第二場公衆諮詢專場昨日傍晚六時在衛生局行政樓大堂舉行,對象包括醫療業界及社會大衆,近百人出席。衛生局長李展潤、副局長鄭成業及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等主持。
昨有多名藥劑專業人士發言,有與會者指出本澳超過九成的藥房技術助理具四年制的學士學位學歷,理工學院相關課程亦為四年制,認為文本不應將藥房技術助理的學歷要求降至三年大專資格。
醫務委員會成員蔡炳祥回應指出,現行藥房技術助理須完成三年制的藥劑技術課程,故無降低要求,祇是維持,強調三年課程已滿足藥房技術助理的實際職務需要。他認為不能排除修讀三年藥劑技術課程的人士回流,事實亦有這些人存在,但未能提供相關數據。
內行人評估更合理
今次諮詢重點包括藥房技術助理的職稱應否改為“藥劑技術員”,有藥劑專業人士認為,現時藥房技術助理的工作包括藥劑師工作,如在藥行或藥物出入口可在沒有藥劑師的指導下工作,不應怕市民易混淆藥劑師及“藥劑技術員”,而繼續沿用助理職稱來貶低此專業資格。蔡炳祥稱當年立法者基於本澳藥劑師不足,以及藥行、出入口商風險較低而沒要求有藥劑師監管,但參考香港做法,任何有藥的地方都有藥劑師管理,將來本澳會充分考慮。
文本建議將中藥師及營養師納入註冊制度,有營養師關心將來對營養師的資格審查,是否包括在非醫療體系的場地或機構工作的營養師。梁佩珊解釋經學歷審查後,符合學歷要求者可參與考試及實習,再看服務地點是否合適的場所,以及提供的服務是否營養師執業範圍內容,符合者會獲發執照,並由“內行人”評估,相信會有合理及公平的準則。若從事營養教學者,則不需領取營養師牌,但亦可申請資格認可證書,取得營養師資格。
與會者並就專業的執業範圍、實習、過渡及有限度執照等方面提問,亦有居民關心醫療人員的監管及紀律制度,梁佩珊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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