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成為“三好”學生
有家長表示希望子女能成為學好、玩好、睡好的“新三好”學生。因現今學生不易為,有學校安排小一學生的上課時間為朝八晚五,七、八節課外加督課;為了符合新《課框》中每周不少於150分鐘體育運動時間的規定,校方甚至安排督課後還有打球等課餘活動。學生比上班族更忙碌,只得幾歲的瘦小身軀會否不勝負荷?放學後仍要繼續做功課和溫習,失去玩耍和親子時間,甚至犧牲了睡眠,賠上了健康,試問沉重的課業壓力會否揠苗助長,導致親子關係疏離,亦讓孩子厭惡學習?
雖然對雙職或低學歷家長而言,孩子留校完成功課,可減輕其照顧壓力;但對學生而言,留校時間長,放學時間晚,只會使他們感到疲倦、肚餓、專注力下降,長遠而言學習效率降低,溫習必定事倍功半;晚睡早起又會造成惡性循環,真是得不償失。督課班一般只有老師在場監督,不設教學時間,讓學生自習。這種模式並不適合自主性較差的學生,因學生督課時只維持“待機模式”,或因不明白但又無人指導而使功課錯漏百出,只會浪費寶貴的光陰。督課若只是困獸鬥,無助提升學習水平,與其原意背道而馳。
相信校方在安排教學時間時,必會按照《課框》及當局的指引,但更人性化的安排,則可體現學校是否真正以學生為本,以學生的福祉為依歸。當外國的學校都減少授課節數,增加課餘時間讓學生自主學習,澳門的課程改革還應原地踏步嗎?
留 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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