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批評,私樓組織業主會程序複雜,令小業主卻步,籲請當局修法,簡化手續。(陳兆剛攝)
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邀請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右),海南花園管理委員會代表黃桂清(左)探討樓宇管理存在困難。(梁佩茵攝)
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探討樓宇管理問題,有聽眾反映,私樓組織業主會程序複雜,令小業主卻步,籲當局修法,簡化手續。有街總大廈委員會及私樓業主會代表稱,私樓組業主會程序較公屋繁瑣,須通過「洗樓」召集會議,或因「擾民」故曾有人被粗口「問候」,並質疑組織者為「搵著數」。
街坊總會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坦言,通常大廈出現管理問題時,小業主才會主動提出成立業主會,但私樓業主會組織程序較公屋複雜,僅是召集開會已相當困難。他稱,公屋允許在大廈張貼告示通知業主,但私樓須通過「洗樓」或寄掛號信召集會議,如以每封掛號信收費14元計,一些大型樓宇有過千住戶,組織者則要事前墊支數萬元,故往往令人卻步。
在同一場合,海南花園管理委員會代表黃桂清表示,大廈採「自管模式」好處比壞處多,如有問題可立即解決,可免除物業管理公司的繁瑣行政程序,但也要大廈業主先成立業主會,再進行自管。
他指出,早前海南花園維修水池,在外找專業公司報價要64萬元,後來他們自己找幾個退休師父及技工只花費20多萬元即完成維修工作,既省時又省錢。
他稱,業主會管理委員會成員都各有工作,有時甚至要三更半夜出動,但始終有業主不諒解,認為管委會成員為搵錢「攞著數」!
他指出,大廈「自管模式」即業主會自行組織委員會,以管理大廈保安及清潔事宜,管委會亦要負責支出及收費工作,此舉利多於弊,但管委成員要有犠牲精神,而採「自管模式」大廈管委會,更須帳目分明,每月清楚交代支出收入,讓一眾小業主知悉。
有市民昨日亦致電節目投訴,住所附近一幢30年舊樓失修,導致爆污水渠,嚴重影響周邊商鋪及附近居民,但又找不到舊樓業主,以致投訴無門。程順明指出,若樓宇衛生問題影響公眾地方,工務局及衛生部門應有權介入處理。他建議,業主會可制定規章,制定大廈公共管理部分的規條和罰則,保障小業主免受不當行為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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