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裁定,《祝你生日快樂》不屬於任何一間公司,而是屬於普羅大眾。(互聯網圖片)
每一天在世界不同角落,都有人在用不同語言,演唱生日歌《祝你生日快樂》(HappyBirthday to You)。過去19 年間,美國華納音樂集團一直聲稱擁有《祝你生日快樂》的版權,並向公開演唱這首歌的人收取版權費。兩位製作人不服,提出訴訟。經過兩年法庭內外交鋒,加州洛杉磯聯邦地方法院周二終於裁定華納敗訴,指華納並無擁有生日歌版權。今後,這首歌可以公開使用,任何人都毋須支付費用。
美國「早安你好」製作公司的兩位製作人瑪麗亞及西格爾,兩年前拍攝一套有關《祝你生日快樂》歌曲的紀錄片,華納稍後指他們侵權,並向他們追討1,500美元(澳門幣約11,600元)版權費。瑪麗亞及西格爾不願付費,向法院提出訴訟,稱這首歌是19世紀末作品,至今已超過100年,無人擁有其版權,應開放給任何人使用。負責審理此案的洛杉磯聯邦地方法院周二裁定,這首歌最初版權只涵蓋音樂編排,不包括曲調及歌詞,因此裁定《祝你生日快樂》一曲並無版權,任何人都可免費使用。華納暫未對裁決予以置評,未知會否提出上訴。
《祝你生日快樂》原曲於1893年首次發行,一間名為Clayton F. Summy的公司在1935年註冊歌曲版權,該公司於1998年被華納收購,自此華納宣稱擁有該曲版權,並共收取逾500萬美元(澳門幣約3,900萬元)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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