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華僑保護條例十一實施
【本報記者廣州電】全國首部保護華僑權益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廣東省華僑保護條例》將於十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廣東省僑辦日前向傳媒通報,改革開放至今廣東引進外資中,七成是僑資和港澳資金,條例實施將可涵養僑務資源,下一步省僑辦將通過海外主要華文報紙,向海外及港澳人士解讀保護條例,維護華僑權益。
廣東現有三千萬華僑華人,分佈在世界一百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廣東經濟取得發展,海外僑胞功不可沒。一九七九年至今,華僑、港澳同胞捐贈廣東發展公益事業和工農生產的款項累計達五百一十五億元人民幣,約佔全國華僑捐贈總額一半;廣東引進的外資中,七成是僑資和港澳資金。
廣東省僑辦主任李心向傳媒通報稱,在廣東新一輪發展中,華僑華人仍是寶貴資源和獨特優勢,省僑辦將依託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自貿區平台,以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湛江奮勇東盟產業園等為重點,爭取國僑辦在廣州、江門等地建設“僑夢苑”,探索打造具有廣東特色的僑商產業聚集區和海歸創業聚集區,着力引進高水平的僑資僑智項目落戶發展。
廣東專門制訂的保護華僑法規,可進一步做好華僑權益保護工作,有利於進一步涵養僑務資源,匯聚僑資僑智,推動廣東對外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
下一步廣東將宣傳貫徹《廣東省華僑保護條例》,爭取把條例納入各地普法教育工作計劃,還將通過五大洲海外的主要華人報紙,刊發條例及條款解讀專版,使海外華僑和港澳人士更多地了解條例的主要內容,維護華僑權益。
據介紹,《廣東省華僑保護條例》明確華僑權益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華僑在廣東享有的各項權益。針對現實當中侵害華僑合法權益的行為,“條例”還強化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其他組織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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