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青協:
內地取消貸存比 釋放資金撐經濟
【本報消息】今日起內地將貸存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變為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不再設定約束性的限額。中銀青協策略研究員曾清雅表示,內地取消貸存比的法定監管,轉而採取國際通用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不僅有利釋放更多資金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且銀行業監管可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今年八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將貸存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變為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不再設定約束性的限額,該決定於今(十月一日)起正式實行。貸存比是指商業銀行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一般不包括銀行同業存款)的比例。
難準確反映流動性
曾清雅表示,貸存比正式取消,與內地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結構及金融市場環境的變化有必然的聯繫。貸存比成為內地銀行法定監管指標,與上世紀九十年代內地比較特殊的金融環境有很大關係。一方面九十年代中國經濟出現巨大泡沫,通脹嚴重,一九九四年的CPI同比增長高達百分之廿四點一。在這背景下,《商業銀行法》規定貸存比不得超過七成五,可壓制信貸盲目擴張,防止經濟進一步過熱。
另一方面,當時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結構非常單一,金融市場不發達,銀行資金來源以存款為主,資金運用則以貸款為主,存款在負債中的比重和貸款在資產中的比重均超過九成。通過“以存定貸”,貸存比可起到約束貸款規模的目的。
隨着中國金融改革逐步深化、金融市場逐步發展,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也發生變化,內地銀行的資金來源和運用逐步多樣化。存款在負債中的比重降至八成左右,除存款外還有聯行存款、同業存款、拆借資金、發行債券等其他負債形式,這部分資金是不計入存款口徑的。因此,如今貸存比指標已不能準確反映銀行資產和負債的配置及流動性狀況。
約束銀行放貸能力
另一方面,內地銀行為達到存貸比監管要求,也出現存款沖時點、違規攬儲等亂象。尤其在互聯網金融、股市火爆背景下,銀行吸存成本上升較快。因此,貸存比不僅約束銀行放貸能力,也制約降低融資成本的金融改革目標,已成為銀行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擴大業務規模及滿足實體經濟融資需求的一個障礙。
取消貸存比順應金融改革和經濟轉型的宏觀戰略要求,在中國經濟新常態下,有助釋放信貸投放規模以達到穩增長的目的。隨着外匯佔款減少,基礎貨幣投放機制發生變化。央行借助抵押補充貸款(PSL)、中期借貸便利(MLF)等工具,以及加大降準力度來投放基礎貨幣。但只有商業銀行增加信貸投放的相互配合,貨幣政策才可見效。
銀行監管國際接軌
今年第一季,內地銀行業的貸存比是百分之六十五點六七,對比成熟的國際金融中心仍較低,如英國銀行業同期的貸存比是百分之九十一點二,新加坡更高達百分之一百〇七點六,但這些國家地區的銀行業仍保持穩健經營,主因國際性銀行的資金來源多元化。
從國際監管來看,如今歐盟國家與美國監管機構已順應國際監管規則,逐步採用巴塞爾Ⅲ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因此,內地取消貸存比的法定監管,轉而採取國際通用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不僅有利釋放更多資金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且銀行業監管可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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