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雙重效忠”無前例
學者:立會可審是否對特區不忠
【本報消息】議員高天賜將參與葡國議會選舉,引發倘當選後將同時兼任澳門、葡萄牙議員“一僕二主”、史無前例的“雙重效忠”迷思。澳大法學院教授駱偉建認為公職人員的效忠具有排他性,不可能出現“雙重效忠”,一旦高天賜當選,立法會就應審議他是否對特區不忠。
駱偉建指出,基本法第一百○一條提到“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和檢察官,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盡忠職守,廉潔奉公,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依法宣誓。”因為議員行使的是公共權力,是要為特區服務的人,這種效忠與一般居民對國家的效忠不同,是一種排除性質,不可能同時效忠兩個國家,世界亦沒有一位國會議員可同時向另一個國家效忠,“否則基本法寫呢條有咩用?”
駱偉建又舉例,即使澳門特區從葡國聘請法官來澳,這些法官都不能以葡國法官的身份在葡國履行職務,又以澳門法官的身份在澳門履行職務,只能以澳門法官的身份行使司法官的職權。同一道理,澳門的議員亦不能同時以兩地公職人員身份行使公共權力。倘若高天賜當選葡國議員又同時兼任澳門議員,澳門立法會就有責任就此審議,判斷他是否對特區不忠。
議員唐曉晴認為,基本法未有明確寫明不可以“雙重效忠”,但精神上或有衝突。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