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十五年促建粵港澳大灣區
【本報記者東莞電】東莞市政府公佈《東莞市城市總體規劃(二○一六至二○三○)》草案,顯示未來十五年內將積極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建設,深度拓展與港澳台的合作,主動對接廣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橫琴自由貿易區,共建粵港澳國際大灣區。
融入珠三角城市群
“總規”強調構建“一中心四組團”的新型空間格局,跨鎮域整合配置產業、土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資源。中心城區將構建由行政文化中心、南城國際商務區組成的城市主中心,以及莞城、東城、萬江三個特色城市副中心。同時連接區域功能節點和交通樞紐,構建“東莞大道——東城中路——莞龍路”綜合功能發展軸與“松山湖大道——八一路——鴻福路——銀龍路”山水特色發展軸。東莞還將以珠三角世界級城市群、深莞惠加汕尾、河源新型都市圈的建設為契機,促進產業合作,加強基礎設施的銜接和共建共享,促進區域邊界地區合作發展。
生態地不低於五成
“總規”規劃到三○年,東莞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全市總面積的50%以內,約1,233平方公里,確保以生態控制線為底線調控城鎮用地發展,全市生態用地規模不低於全市總面積的50%;中心城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中心城區總面積的70%以內,約156平方公里,營造綠色生態宜居城市。其中,根據生態保護規劃,禁止建設區主要包括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永久性基本農田、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國家級城市濕地公園核心區及其他禁止建設的區域,總面積約543平方公里,約佔市域面積的22%。
到三○年,預測全市常住人口規模為950萬,比目前多出110多萬,城鎮化率也將達到90%以上。其中,中心城區常住人口規模約為160萬人。“總規”充分考慮東莞人口結構的特殊及未來人口變化趨勢,結合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優化保障性住房供應機制,構建完善多樣的保障性住房體系。未來十五年,東莞將在重要的城市中心地區,政府通過收回、回購或簽訂租約等形式,將城市舊居住區納入政策保障性住房體系,並在重點發展地區,推行新建居住小區配建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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