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抽籤後審查 縮短等待時間
街總倡經屋組別配額
【本報消息】二○一三年期的多戶型經屋申請,本月五日電腦抽籤,是“經屋法”修訂後首次實行“先抽籤後審查”,社會密切注視。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認為,相較過往,抽籤做法更符合實際情況和經屋性質,相信可大大增加效率,縮短申請者的等待時間。問題是目前經屋配給仍按優先排序,非核心家團和個人申請者“陪跑”無變。建議對各組別設分配名額,讓抽籤對所有申請者均具實際意義。
修法提效率符現實
陳家良指出,香港的居屋、新加坡的組屋均採用抽籤分配程序,反觀澳門,過去經屋實行“先審查後抽籤”,以一三年期一千九百間多戶型經屋單位,卻有四萬二千多份申請為例,最快要一年多時間才可完成。修法後改為“先抽籤後審查”,房屋局對申請先初審和簡單分組,據當局表示約需一個月時間,再在此基礎上抽籤。這樣,需要實質審查的申請範圍縮小許多,有助提升效率,減少居民等待時間,更符合現實。
有聲音質疑抽籤的公平,他指出,經屋不同於社屋保障弱勢的措施,主要針對收入超出社屋申請範圍,同時買不起私樓的一群,只要符合條件的澳門居民便可申請,因此並沒有抽籤抽到誰比較合理之說。最重要的是,當局在結果宣佈和查詢工作要做得到位,如一些低收入人士無法成功入場抽籤的情況給予清楚解釋,否則可能衍生不必要的討論和懷疑。
非核個人陪跑無變
陳家良續稱,雖然抽籤方式下申請者可更快得知結果,但核心家團優先的排序原則無變,非核心家團和個人申請者亦與以前一樣,可能面臨“陪跑”。本澳社會各階層都對經屋有需要,建議對各組別設一定的分配名額,讓核心家團外的組別都感到有希望,讓抽籤對所有申請者都有意義。他又希望經屋申請可同時推進電子化資料處理,除了簡化程序,亦較人手精準,加上資料可保存,將更方便查閱與調動。期望於下次抽籤時可落實。
一三年期的多戶型經屋申請與提供單位,比例高達廿二倍,陳家良認為反映了澳門人對置業安居的龐大需求。目前澳門僅有兩成多的公共房屋,其餘均是私樓,但樓價高企居民無力購置。期望政府利用收回的閒置土地興建經屋和限價樓,並向外界公佈相關數量,以解決澳門居民的居住需要,調節私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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