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延長批地 憂變負資產
業主促政府發展商交代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施家倫接到數十位海一居小業主求助,昨晚八時假民眾建澳聯盟聚集,邀請律師就法律問題提供意見。不少小業主在約定時間陸續到場,走廊及會議室都擠滿人,逾百名小業主希望政府能延長批地,政府及發展商給予交代,擔心供樓多年變成負資產。
小業主怨無保障
小業主林先生一一年買入單位,首期已付三百萬元。他表示,身邊不少親戚都有買,合共約七、八個單位,希望藉此改善居住環境,部分最早買入的即供單位早已簽本票給銀行做抵押,每月供款約一萬四千元,至今已有四年。雖然發展商曾經有向小業主作有期限承諾,有需要可以按合約價及利息收回單位,但樓價都已攀升,並錯失機會,由於利息已付,唯有繼續等。他質疑政府一三年推行《樓花法》,時至今日卻對小業主不利,新《土地法》去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政府明知今年底要收回土地,但對有否銷售樓花的樓宇無作區分,無保障巿民,希望政府考慮問題,同時希望發展商交代。
為何又收印花稅
盧女士買入一個三房一廳單位,售價八百二十萬元,現已付款一半,剩下的本月起供。
她表示,去年才做好買樓的相關手續,包括繳交印花稅等,政府現要收回,“真係死畀佢睇”。當時將原有物業加押銀行,並變賣鄉下物件,“左籌右籌,好辛苦籌夠四百幾萬元,政府早知要收地,為何數月前又收小業主印花稅?”她感到相當無奈,直言“一定要樓”,希望政府體諒延長期限,若無延期,唯有進一步行動,例如遊行示威。
議員指審批拖慢
施家倫認為政府應盡快出面回應,保障小業主權益。特首日前已講明既要保障小業主權益,但同時亦要依法。他認為現時重點非追究政府或發展商責任,不少居民是質疑○六年至今年底土地使用期為九年,但政府批則花了七年半,政府應就批則慢或行政有否出錯作交代,若然屬實,更應考慮延長土地批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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