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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一居百業主周二遞信求助

2015-10-04 06:30

發展商今年二月已向政府提交“續期申請”

李靜儀、林宇滔向小業主解釋可行方案。

    李靜儀指法律容許政府重批地段

    海一居百業主周二遞信求助

    【本報消息】海一居事件繼續升溫,小業主目睹土地使用期限將至,政府及發展商尚未有解決方案,計劃採取行動。長期跟進該項目樓花問題的議員李靜儀及議員助理林宇滔昨與逾百小業主開會商議,決定今周二向政府遞信、周六發起遊行,希望政府及發展商關注事件。

    冇法續期修法路長

    李靜儀先向小業主解釋現時海一居土地面對的問題。她指出,海一居土地使用權快將到期,法律容許政府重新批給予發展商,但不能直接續期,倘要直接續期,就要修改法律。如果牽涉修法,就會出現兩個情況,首先修法需時較長,從小業主角度,大家都想加快處理、確認土地的使用情況,發展商可以繼續施工。澳門的修法程序,要先探討方案,結合社會意見,並經法務部門、行政會討論,再交立法會,整個修法過程時間漫長。

    以《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為例,修改一條簡單條文,給予業界五年過渡,修法工作便要超過一年半。按照海一居個案,修法期間必須停工,涉及漫長不確定時間。另一個較大的問題是,在等候過程中,可能會面對社會較大的爭議,屆時或會將海一居與其他閒置土地一併討論,社會爭議會更大。

    個案涉三千小業主

    她認為現行法律有機制可以解決問題。當土地宣告失效,政府再重新批給,但必須有報告分析,且要有公示程序。因此,現時小業主必須發揮團結力量,清晰給予意見,因為政府在分析時會考慮有否合理的理由,所以會聽取公衆意見。今次個案涉及近三千戶小業主,過程中各業主都應充分參與。

    倘透過現行機制解決,首要是約見政府,根據發展商提出,今年二月已向政府提交“續期申請”,經過多月來暫未見政府任何回應,任何程序現時都不清楚。因此,要了解方法的可行性,必須與政府溝通。

    林宇滔表示,透過行政程序是最簡單的處理方法,應該先循這方向解決。雖然事件未必很短時間可以解決,但涉及衆多業主利益,政府應盡快交代。海一居土地使用期將於十二月二十六日到期,希望可以在此前解決問題,令工程不致停工。

    按理可追雙倍訂金

    他諮詢法律意見後了解到,倘最壞情況就是項目爛尾,其實小業主已經有預約樓花買賣合同,雖然並非《樓花法》生效後的案例,但處過渡期都納入規管,已經繳納印花稅、辦理房屋登記,故理論上可以向發展商追討雙倍“攤訂”。

    昨日下午三時逾百小業主到達工聯北區職工服務中心,商議進一步行動。現場不少業主對前景感到擔憂,希望盡快採取行動,令政府及發展商解決問題。逾百小業主昨日就意見書聯署簽名,並於明(周一)晚上六時半於同一地點收集其他業主簽名,有關意見書將於今周二遞交予政府,計劃周六下午發起遊行。

澳門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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