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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關認重批地快解決

2015-10-08 06:30

(右起)羅曉靖、關翠杏、關偉霖 上電台。

    海一居收地抑放生各有立場

    雙關認重批地快解決

    【本報消息】海一居去向全城熱議,議員關翠杏、房地產聯合商會副會長關偉霖立場不同,昨在電台時事節目中正面交鋒,一般市民與海一居小業主也唇槍舌劍。不過“雙關”均認為,重新批地、再訂溢價金是較好及快捷的方法。

    關偉霖:環評延誤

    “雙關會”未至火花四濺,但也有一點火藥味,尤其在責任誰屬問題上。首先開咪的關偉霖說,上屆政府趕任內推出很多法律,衍生眾多法律不銜接,亦有不少工作粗疏、不作為、內部有矛盾,海一居是一例。按發展商說,是政府要他們做環評等,拖了不少時間。強調事件形成並非單一原因,海一居只是引爆點,未來會有更多個案。澳門未有完善城規,近年發展商很多時都申請不到規劃條件圖,現在情況就如“我訂咗餐食飯,但係你話夠鐘呀,廚房唔出餐畀我,就叫我走啦!餐飯冇得食,又唔補返畀人。”

    關翠杏:發展商責

    接着發言的關翠杏反駁,海一居個案是發展商的責任。土地租賃期滿未發展要政府收地並非新鮮事,舊《土地法》已如此,發展商一定知道且心中有數。據她了解,海一居當年“入則”的設計違反政府的原本規劃及規定,故不能按正常情況批給,需交環評報告,“三份環評報告終於搞咗三年”,發展商不能推卸延誤責任。對此,關偉霖不認同所有個案都是發展商責任,儘管有些確有責任。關翠杏也說,政府對部分土地也有責任,如城規、批則等問題,但也未必廿五年都發展不到。

    收地重批較合理

    就如何收科,關翠杏直指修法解決不到問題,政府實可按新法處理,即收地、重批、限期續建,再補溢價金,相信此做法會讓各方都較滿意。關偉霖認同政府得依法辦事,實事求是釐清責任,如可歸責發展商,可依法用罰款等方式令土地再續期,讓小業主上樓。若責不在發展商,政府應探討如何“放生”,讓他們依法行使發展期。土地重新批給、再訂溢價金是其一較可行和快捷的辦法。

    居民業主擦火花

    昨日聽眾分為一般市民及海一居樓花業主兩派,立場南轅北轍,火花比“雙關會”更勁。有聽眾認為,政府有法必執,不能講人情,否則法律就無地位。到期唔發展就得收地,海一居發展商該負責,無理由廿五年都無發展。政府不能再批給發展商再起過。小業主當中有炒樓者,要自己承擔風險,食得鰔魚扺得渴,不能出了事就找政府賠償,可告發展商毀約及賠償。亦有聽眾指不該拖執行公義的政府落水,又質疑關偉霖的“食餐論”。

    苦主們則說並非很有錢或炒樓,都是受害者,一直只想有屋上樓,批評政府立法不周,希望政府不一刀切,應修法設過渡期、協助盡快建樓等。亦有聽眾促不要再爭拗,應盡快解決小業主問題,限發展商何時起好樓。亦有人支持重批再交溢價金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