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土地管理廳廳長羅曉靖表示,政府未決定是否修改現行法律,解決今次「海一居」事件。(劉凱輝攝)
「澳門論壇」昨日討論「海一居」事件,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希望,在保障小業主前題下,應要求發展商依法重新繳交溢價金,並豁免競投,以繼續發展土地。建築師協會會員大會主席梁頌衍則認為,現行《土地法》太苛刻,有必要修法,以解決類似「海一居」因審批慢致延誤工程個案。
林宇滔認為,據現行法律,建築物打好地基及興建第一層建築時,方獲准預售樓花,故發展商有否「偷步」賣樓仍有疑問。他稱,事件又顯示,發展商在提交建築規劃時,因未完全符合政府指引,造成其後需補交環評報告等資料,政府亦要花時間再審批,最終阻礙樓宇興建,故政府和發展商都應承擔責任。
梁頌衍則認為,現行的新《土地法》,未有顧及90年代批出的大量土地,小業主若想盡快上樓,政府有必要修法,解除法例設置的限制。他解釋,自發生「歐文龍案」後,當局對土地批給審查變得嚴格,不少新樓盤都未能完全符合規劃準線指引;要再次提供環評報告等資料,費時失事。
他質疑,既然有規定發展商「入則」時間,政府為何不限制部門「批則」時間,以免出現「海一居」多次無限制「入則」審批情況。
他建議在現行《土地法》加入補充性條文,令一些正興建但即將到期土地,可繼續施工。
出席論壇的工務局土地管理廳廳長羅曉靖表示, 政府正著手處理「海一居」問題,未有方向是否修法,將繼續聽取社會意見。 律師麥興業則建議,市民可採臨時措施,包括向法院提交訴訟,暫時凍結發展商在項目上的賬戶資產,至於今次事件責任,應交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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