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旅客遭海關扣查
【本報訊】一名台灣旅客經關閘口岸入境時被揭發攜帶十多個懷疑冒牌手袋和銀包,有人聲稱該批物品準備送給家人作手信,但將面臨刑事起訴。海關稱,嫌疑人已訂了返回台灣的機票,但暫時不能回台,並有可能面臨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處罰金。
另外,一名水客涉嫌攜帶近一百隻盜版影音光碟入境被截獲,據其供稱替人帶貨收取少許報酬維生。兩案分別移送檢察院處理,海關呼籲市民旅客莫貪小失大,否則隨時身陷囹圄。
海關稱,本月十二日傍晚,一名台灣男子經關閘口岸入境,關員對其行李進行檢查,發現有人試圖用一個黑色大膠袋作掩飾,攜帶十二個涉嫌假冒知名品牌的手袋及銀包入境,有關物品表面造工粗糙,經品牌鑑定人核查後,初步證實為假冒品。涉案男子聲稱,來澳目的是旅遊和賭博,來澳前在內地消遣及購物,一次過用人民幣二千一百元及台幣二千元,購買了侵權手袋與銀包,作手信送給家人,並已訂了機票準備於翌日早上返回台灣。涉案人姓張,五十三歲,台灣人,案件將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將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
另外,本月七日,海關在關閘截獲一名女水客,在其所攜帶的一個手提包內,查獲有九十四隻懷疑盜版的光碟,涉案人姓施,五十三歲,本澳居民,她聲稱,有關光碟是從內地某商場由他人交付運入澳門,酬勞為澳門幣十元,並表示不認識委託其帶貨的人士。她續稱,每日在關閘口岸一帶進出境代客攜帶貨物,並收取少許帶工利潤,按貨物大小或數量收費,每日收入大約為澳門幣五十元,用以維持生活。案件將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可處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
海關表示,不論透過任何方式販運或售賣侵權物品,海關都會積極偵查及打擊該等違法行為,並將涉案人士繩之以法,絶不姑息,違法者可被判監,並會留有案底,後果十分嚴重,希望市民珍惜前途,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與此同時,在打擊假冒偽劣貨品方面,海關如有發現違法情況時,不論貨物的數量多寡,都會依法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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