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房屋局公屋廳廳長陳華強在本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稱,按現時經屋法規定,開展經屋申請前必須先解決土地的利用、規劃和設計等問題,並要公布經屋的申請數量、地點、單位間隔等資料,在現時條件未成熟下,暫未具備條件公布何時可重開經屋申請。
陳華強又稱,申請經屋必須如實申報資產,否則即使上樓亦可撤銷合同,當局亦正考慮要求申請人提供內地資產證明等資料。
有聽眾認為應加快舊區重整,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代廳長黃慧樺,政府提出都市更新構想後,正組織相關諮詢組織架構,成立後將開展相關工作,相信很快可以向外公布實際情況。 (黃嘉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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