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傳媒工作者協會發出聲明,指警方沒按既定程序,向傳媒通報海關關長賴敏華案件,憂慮通報機制因當事人身分特殊或其他政治考慮而作篩選,傳協促請特首辦和保安司檢討突發事件通報機制,增加操作透明度,確保公眾知情權。
傳協不認同保安司就案發當日未通報傳媒的解釋。傳協不滿之處包括由於案件當事人身分特殊,由行政長官決定親自公布,可見身分特殊隨時可令警方通報機制失效,偏離操作常規。
傳協稱,涉及高官、政界人士或公眾人物的案件,往往關乎更大的公眾利益,警方更應秉持公正態度、按常規操作。政府舉行聯合發布會不能取代記者現場觀察、採訪第一手資料。
保安司長辦公室稱,保安司及轄下所有部門一直非常重視與傳媒的溝通和合作關係,特別是黃少澤司長就任以後,一直虛心聽取傳媒反映的建議及意見,不斷評估及完善與傳媒的溝通合作機制,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程度滿足公眾的知情權、以各種可行方式盡量便利傳媒採訪是保安司要求轄下部門對待傳媒工作的基本準則。十個月以來,雙方的合作成效有目共睹。
辦公室稱,保安當局將根據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不斷評估和完善與傳媒的溝通合作機制,提升與傳媒的合作效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