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月底,Uber高調登陸澳門,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提供客運服務,引起全城熱議。另一邊廂,政府高調執法,於七日內迅速行動,以涉嫌經營白牌車檢控了三宗個案。事件擾攘近兩星期,Uber又舉行記者會,強調與他們合作的旅行社完全符合澳門法律,聲稱將就事件向治安警或廉署投訴。
婦聯總會副理事長鄺玉球表示,在現行法律限制下,必須考慮透過Uber被配對予乘客搭乘的車輛是否合法經營客運服務的車輛且依法收取車資,以及該等車輛是否由持有合法專業工作證的司機駕駛。政府面對違規情況要執法實屬無可厚非,多個國家或地區亦已先後宣告因Uber違反當地法律而被勒令停業,對此,市民應當理解。
然而,是次事件引發社會極大反響,不少市民反對政府打擊有違規之嫌的Uber,究其原因,皆因近年市民飽受打的難及的士司機服務態度低劣之苦,對聲稱可提供高質素客運服務的Uber自然充滿期待,對此,政府同樣需要聆聽市民的聲音,認真思考如何讓市民的合理訴求在合法條件下得以滿足。
如Uber只是純粹提供一個網絡平台作為媒介,為需要車輛接載的乘客配對予由持有合法專業工作證的司機駕駛的合法經營客運服務的車輛,則無違法可言。在澳門此類車輛包括須按錶收費的的士和持牌汽車租賃公司的車輛,如為旅遊性質則亦包括旅行社依法出租的車輛。
新科技的誕生和應用往往會衝擊甚至顛覆現行法律和行業傳統,但法律是為人服務的,必須與時並進,面對新科技、新思維帶來生活上的便利,人們有訴求,政府應看得到、聽得見,現在的實況是市民需要更好的客運服務,但一項毫無監管的公共交通服務會對乘客的人身和財物安全構成威脅,例如近期在印度就曾有婦女乘搭Uber車輛時遭司機強姦。
婦聯提出以下建議:
一、在現階段,政府應盡快查明並向公眾說明Uber在澳門的營運模式是否違規及具體違反的法律規定,尤其應查明Uber與旅行社、司機之間的責任關係;
二、如政府亦認為以手機應用程式作為媒介叫車可行,則可善用Uber廣受市民歡迎的契機,主動將該類型的網絡平台與現時合法經營客運服務的營運者(包括的士和租車公司等)作商業配對,促其優化經營,尤其協助傳統的士服務結合科技與時俱進;
三、長遠而言,在傳統普通的士以及正在招標的電召的士以外,參照新加坡國會於今年5月份通過新法案規管該國打車軟體服務商的做法,建議政府可考慮立法規管類似Uber的叫車應用程式服務商在本澳開展業務,尤其對其車輛規格和配備、司機資格和經驗、收費標準和支付方式、營運細節和罰則等以法律規範,透過引入競爭惠及市民和遊客,有助樹立更佳的旅遊目的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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