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接報,獲悉北區兩間商店涉嫌非法進口及出售藥物,立即展開調查。十一月十二日,海關聯同衛生局人員採取聯合行動,巡查北區兩處地方,在兩間涉案店內,搜獲一批未經批准進口的藥物,將涉案商店兩名女負責人帶返海關總部協助調查。
行動中,查處兩間商店內銷售的一批包括兒童用藥在內的非法進口藥物。有人聲稱該批藥物是自攜,從外地購買帶進澳門,將藥物放於店鋪展示架上出售,或代客於外地購買及網上訂購再由物流公司速遞送貨到店鋪出售。店鋪負責人稱進口該等藥物沒有獲海關及權限部門批准。涉案產品經衛生局藥物事務廳人員現場初步核實含有藥用成分,須有衛生局發出的進口准照才能進口,且須受有權限的實體監管。有關商店涉嫌違反法律,將受行政起訴。
兩名涉案店鋪負責人為澳門人,女性,分別姓盧及姓蔡,三十二至三十七歲。兩人聲稱不知所出售產品含藥用成份,在入貨時未有如實報關。兩店無進口准照進口藥物,無衛生局發出准照銷售藥物,將被海關和衛生局行政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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