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巡查廿三次 一美容院涉非法進口藥物
當局研規範醫學美容
【本報消息】市面宣稱醫學美容越來越多,風險增加,亦衍生不少問題。衛生局透露,今年截至第二季,廿三次巡查美容院,發現一所美容院違規供應及涉嫌非法進口藥物,已被提起行政違法程序。正研究如何規範醫學美容。
兩年七美容院違規
針對近年出現的美容亂象,議員陳虹、黃潔貞先後提書質。衛生局回覆指出,按過往處理的違規個案,發現有美容院的廣告聲稱或誇大其採用的儀器或護理品有醫療或治療功效,誤導消費者。衛生局、民署早在一二年已建合作機制,聯合稽查涉嫌違反廣告活動、藥物及醫療活動的美容院。兩部門一二至一四年間,搜證巡查美容院一百六十七次,發現七宗美容院違規供應藥物,以及涉嫌非法進口藥物。今年截至第二季,共巡查美容院廿三次,發現有一所美容院違規供應及涉嫌非法進口藥物,已被提起行政違法程序。衛生局未透露程序結果,稱已設內部小組,專責研究規範醫學美容服務,包括操作人員的專業資格、場所設施設備的配置,風險評估和操作流程等。
不知何謂醫學美容
美容亂象主因之一是市民不清楚美容與醫學美容的區別,兩者亦有灰色地帶。衛生局解釋,傳統醫學以治療疾病為目的,透過藥物或醫療技術為病人消除疾病,解除痛苦。社會所指的醫學美容則以美容為目的,服務對象也非傳統意義上的病人。醫學美容並非臨床醫學一門獨立專科,僅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儀器及具創傷或侵入性的醫學技術,修復與再塑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過程可涉及簡單操作,但有可能針對特定部位施行極其複雜的整形外科、骨科、眼科等。
市場上經營的美容院及美容中心皆由民署發牌,無資格提供涉及醫療程序的服務,不可進口、供應、出售、使用或宣傳藥物,不能醫療操作任何涉及整形手術、激光治療、注射藥物。衛生局強調,現時私人醫務活動牌照科註冊的所有醫生,均是普通科醫生執業准照,衛生護理服務場所亦須按照申請執照時在衛生局登記的業務類別,提供醫療服務。
藥物操作有法規管
按相關法例,已明確規範私人制度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職業及業務,倘屬醫療服務範疇,須由衛生局監管。如美容院或美容中心提供的服務涉及侵入性的外科整形、注射、藥物治療等醫療程序,除須向衛生局申請衛生護理服務場所執照外,亦須由註冊醫生提供服務,否則為非法行醫,要接受行政罰款,還須負上刑事責任。
按藥物業活動管理法規,某些藥物僅限於醫院內使用,如肉毒桿菌,診所或美容場所不得使用。其他未被分類為藥物而用於整形或美容的材料,如透明質酸填充劑,因屬入侵性操作,必須由註冊醫生執行。激光、彩光等美容技術也屬體外能量源的操作程序,宜由接受過培訓的註冊醫生進行。法律又規定,任何宣傳補缺、醫學或保健治療術,以及聲稱對健康有好處的產品或方法的廣告,均須衛生局預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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