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主席鄭志強引述委員會意見指,調整政府各個部門之間的職能內容實為必要。(周婉茵攝)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民政總署章程〉》法案,結果法案在沒有議員發表意見的情況下獲全數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屆時,民署的文化和體育範疇職能會分別轉至現時的文化局和體發局,法案並賦予民署新職能,包括「協調和推動跨部門公共服務的實施機制,並藉與其他公共部門、實體簽訂的協議,提供協議訂定的服務」,讓其可以與不同職能部門協商,接受相關部門的委託受理各類服務的申請手續。
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法案以「精兵簡政」為主軸,透過重整民政總署與文化局、體育發展局在文化及體育職能的分工,減少職務重疊,提升施政績效,相關調整還能使居民更便利地獲得相關公共服務,以及避免過往必須就同一類服務內容面向不同政府部門的情況,同時亦能減輕特區政府的總財政負擔,因此,委員會認為法案值得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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