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華生弒母囚終身
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本周二判處,觸犯弒母二級謀殺罪成的二十八歲中國留學生湯遠熙終身監禁,十七年內不准申請假釋。法官嚴斥被告濫用母親對他的信任,同時受審期間一直否認控罪,顯示沒有悔意。
身穿紅色囚衣的湯遠熙,本月一日出席在溫哥華卑詩省最高法院召開的判刑聆訊。他透過法庭傳譯細心聽取法官威廉 · 埃里克宣讀的判詞。在得知獲判終身監禁,十七年內不准申請假釋後,湯遠熙神情表現輕鬆,其後由庭警押解往懲教中心服刑,直至二○二九年九月才可以向聯邦假釋局申請假釋。
來自廣東省佛山市的湯遠熙,在二○一二年六月七日用鐵鎚殺害來溫哥華探望兒子的四十七歲母親郭煉結,棄屍列治文市弗雷澤河,被控一項一級謀殺罪。
(軍 光)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