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涉刀劫的哥被捕
【本報消息】有縱火及持有禁用武器案底的本地無業男子,涉嫌持刀行劫的士司機。事敗聲稱有人搶去其身上的港元籌碼。司警調查發現嫌犯口供與事實不符,將其拘捕。
被捕男子姓吳,四十七歲,本澳居民,無業,二○一○年因縱火及持有禁用武器留有案底。涉搶劫被送交檢察院偵辦。
前日凌晨三時四十五分,司警接到治安警察局轉交的持刀劫案,派員調查。的士司機報稱,當日在鏡湖馬路接載吳某,至筷子基海邊較陰暗處,有人突從後用手緊箍其頸部並亮刀指嚇,立即反抗,期間搶去對方的利刀。有人事敗開車門逃走,他從後追截,終制服嫌犯,報警求助。
雙方糾纏時手部均有刀傷。吳某否認犯案,聲稱案發時因服食過量藥物,遂在乘的士時休息,迷糊間發現的士司機偷取其身上六千港元籌碼,遂反抗,被的士司機用刀刺傷,在逃走時被的士司機截停及毆打。
司警調查發現吳某所說與事實不符,將其落案控以搶劫及持禁用武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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