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7日報道,內地移居香港的婦人承認唆使13歲親生女兒賣身富二代,婦人男友則涉嫌非禮及恐嚇要強姦女事主,案件今日於區院續審,其中母親早前認罪,今日被判囚一年;而男被告則罪名不成立,但告誡他類似的說話及動作不可再做,否則只會自招麻煩。
代表律師求情指,女被告出身農村,父母已相繼離世,在前任婚姻誕下女兒後患有躁狂症及思覺失調,曾在國內想過以鐵線殺死女兒後再自殺,其前夫最後助她來港定居並接受治療。
律師續指,女被告犯事非為自己的經濟得益,她因扭曲的價值觀及病態的信念,希望女可結識富二代,過精彩人生,為此被告着力鋪路予女兒,曾試過在女兒5歲時,讓女兒拍廣告。辯方亦在庭上呈上女兒及前夫所撰的求情信,女兒在信中表示雖然仍「嬲」母親,但亦擔心她會因而被重判,前夫則後悔沒有及早接走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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