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江門同鄉會副會長、該會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溥森建議當局實施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法生效後設立津貼緩衝期,參照製造業已有先例,實施最低工資差額津貼。
陳溥森表示,物業管理業務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法律,將於明年元旦起實施,雖然涉及只有兩個工種,但連月來引起社會強烈回響,觸發各方面包括大廈業主會與物管公司、大廈業主會與部份小業主、小業主與小業主之間,以及相關社團的矛盾,眾見紛陳,各道利弊。爭議焦點日來逐漸清楚。對立雙方就管理費加幅各執一詞,難達共識。最低工資的目的是保障勞動者在付出一定勞動後,獲得最低報酬,保障收入低的勞動者的利益。
他說,隨著經濟發展,先實施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讓他們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澳門江門同鄉會對此表示支持。
陳溥森稱,澳門有六千多幢大廈近二十萬住戶,一千三百多間物業管理公司從事大廈管理工作,儘管恆常運作只有一百多間,但兩工種從業人員約四千名。成本不斷上漲,很多物業管理公司多年沒加管理費或只作微調,管理費明顯比鄰埠低。低工資低管理費導致行業利潤低,服務水準低令小業主頗有微詞。實施最低工資,估計物管公司短期之內尚可容忍,長期苦撐,恐怕最終承受不了要退場,而出現以前海濱花園管理真空的情形。加管理費又被小業主和大廈管理委員會抗拒,小業主或支持或反對,不容易召開業主大會通過加費。這關係到《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的修改,政府不能忽視此問題引起的阻力。
陳溥森稱,據不完全統計,澳門現有高層樓宇(即七層樓以上)一千幢,已成立大廈業主會的不足三百幢,八成大廈未召開過業主大會,或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物管公司要調升管理費,按法例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通過,明年元旦後究竟物業管理公司是無限期等待,還先單方自行加費。這是迫在眉睫的問題,亦是矛盾的關鍵,若不解決,恐怕明年元旦過後,不少大廈出現管理矛盾。
他提出三項建議 :一、根據《分層建築物管理業務法》由房屋局轄下的樓宇管理廳安排專責人員負責處理私樓的物業管理糾紛,審核物業管理經營成本和提升管理費的理由及依據。協助大廈召開業主大會表決通過調升合理管理費,保證物業管理公司在合理利潤下運營,監管物業管理公司無理由調升管理費,提升大廈管理的服務質量。處理可能出現的矛盾、及物業管理公司撤場退出導致管理真空的善後工作。
二、政府可根據“量入而出、平衡預算”的理財原則,參照製造業已有的先例,實施最低工資差額津貼,以清潔及保安僱員月薪最低工資六千二百四十元為上限,不足部分由大廈業主會申請,獲批後,如數移交物業管理公司,由物業管理公司補貼僱員個人,以防管理費暴升。緩衝期為兩年,以待有關法規和政策配套的推出。
三、加大物業管理費用者自付的宣傳,加大輕微民事案件法庭(小額錢債法庭)的執法力度,對惡意拖欠、拒交管理費者,加快判決,甚至對其物業實施“釘契”和拍賣,以法律維持大廈正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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