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協警酒後開槍打死人
官方稱是擺弄槍支失誤惹議
【本報訊】據澎湃新聞網十三日消息:“湖北巴東縣村民王仁保被縣公安局職工董世軍持槍擊中後死亡”事件,十三日十二時許,巴東縣“長江巴東網”發佈通報《巴東氣槍致人死亡案件行為人被刑拘》稱,該縣一協警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依法刑事拘留。
被質疑圖推卸責任
官方通報稱:十二月七日凌晨,信陵派出所協警董世軍與王仁保等朋友宵夜後,董世軍從私家車內拿出一支高壓氣槍擺弄,因操作失誤導致氣槍擊發,造成王仁保受傷。事發當日,董世軍被拘留。十二月八日凌晨,王仁保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然而對於官方指董為協警的說法,網民紛表不滿,怒斥每次不是協警就是臨時工生事,質疑相關部門圖推卸責任。
據悉,十二月十二日晚,微博有發帖者指,七日凌晨一時許,在卡拉OK上班的二十三歲男子王仁保接到縣公安局一名王姓警員來電,約他到金東夜市吃宵夜,同行還有信陵鎮派出所的幾名幹警,惟吃完之後卻發生槍擊事件,“王某(王仁保)突然莫名被信陵(鎮)派出所職工董世軍手持槍支迎面擊中正胸口部位”。王仁保隨後送院,於當晚十一時搶救無效死亡。發帖者還指,當地警方迅即與家屬協商賠償,欲盡速擺平事件,“警方和家屬協商賠償,急於結案,欲定性為‘擺弄氣槍,過失犯罪’”。對此巴東縣委宣傳部未回應是否屬實,僅稱正與公安局溝通。
死者父已簽協議書
王仁保父親王存新向記者表示,自己太老實,已經簽署上述《刑事諒解協議書》。《巴東縣第三方聯合調解委員會調解協議書顯示》,董世軍家屬賠償王仁保家屬六十二萬元,後者收到首筆二十萬元後,自願對董世軍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予以諒解,並出具書面刑事諒解意見書。
該調解協議書中,董世軍家屬方有簽名者為“董世某”。記者檢索到,董世某為恩施州公安消防支隊駐巴東縣公安。王存新說,槍應該是董世軍自己的。
目前,恩施州公安局的聯合調查組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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