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化局按文遺法評定10個不動產項目。
10個項目分別是雀仔園福德祠、大碼頭街的福德祠、石牆街的福德祠、河邊新街的福德祠、位於鄰近加思欄馬路、若憲馬路和西望洋聖堂的各一段城牆遺跡、亞利鴉架街 28號房屋、草堆街 80號的中西藥局舊址,賈伯樂提督街的葉挺將軍故居、市政牧場舊址及市政狗房、西墳馬路的藍屋仔。文化局將於本月28日起展開為期60天的公開諮詢。
其中亞利鴉架街28號,即渡船街 1號A,曾在拆卸過程中叫停。文化局長吳衛鳴表示,若建築被評定為需要保留,根據文遺法,業主有義務修復樓宇,政府可提供技術支援。
渡船街 1號A具特色
渡船街 1號A是 10項不動產當中唯一的私人物業,屋頂已經被拆卸。文化局稱,渡船街 1號A落成至今接近 100年,外部裝飾和內部結構都充分反映當時流行的藝術風格和建築元素,以前澳門有很多類似渡船街 1號A的別墅,但現在愈來愈少。
文化局長吳衛鳴稱,評定期間會聽取業權人建議,結果不一定列為文物,如果渡船街 1號A列入文物清單,根據文遺法,業主有義務修復樓宇。吳衛鳴希望社會參與討論渡船街 1號A是否有文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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