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土地法應否修改的問題。有發言的市民認為土地法目前不能修改,他支持政府依法收回閒置地。不支持修法的議員李靜儀稱,社會最關注,若然修法,處理閒置地會否更嚴謹,現時看不到社會有很大聲音要放生閒置地。
房地產聯合商會副會長關偉霖建議給予行政當局裁量權,按新地新法、舊地舊法執行。他不認同修改土地法延長土地批租期等同放生,土地未能在期內完成利用,政府批則慢亦有責任。
律師趙崇明認為,按土地法規定,只要有充分理由才可延長土地利用期,但土地法同時規定,臨時批租期 25年屆滿沒完成發展便收回土地,他質疑土地法是否合理。
樓花主冀政府保障權益
海一居所在地皮 25年臨時批租期已於本月 25日屆滿,有海一居樓花主在澳門論壇上發言,要求政府保障他們的權益。
有樓花主稱,政府訂立法律應以民為本,保障市民權益。亦有樓花主表示,用了畢生積蓄及退休金購買海一居樓花,樓用作自住,非炒賣。又稱早前集會表達訴求,但近日被通知要到警署接受問話,感到痛心。亦有出席者關心保利達另一個位於黑沙環中街T地段的發展項目。
出席律師麥興業建議制訂補充法,解釋土地法以釋除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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