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為日本在道歉謝罪
前慰安婦:要法律賠償非為錢
現年八十八歲的前日軍慰安婦婆婆金容秀(音譯)於韓日外長二十八日下午就慰安婦談判達成協議後表示,“我們要的是法律賠償,並不是為了金錢,他們一點也沒替慰安婦受害婆婆們着想。”
韓國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金容秀在首爾麻浦區“韓國挺身隊問題對策協議會”辦公室舉行記者會,痛批“韓日政府根本就沒有為慰安婦受害婆婆們着想”。
據報道,對於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名義發表的道歉聲明,金容秀說,“是用話來說說,並沒有做任何事情。他們(指日本人)自說自話說甚麼‘謝罪’、‘(慰安婦)將接受賠償’等,我們可沒有作任何協議,也不認定他們是在道歉謝罪。”
金容秀強調,日本政府對日軍慰安婦受害人應該給予“法律賠償”而不是“補償”,日本應該就造成慰安婦一事的責任表示公開道歉,並予以法律賠償。
對於日本政府將籌措十億日圓的“慰安婦救助基金”一事,金容秀表示,“我們並不是沒有錢才這樣,犯了罪就應當為所犯的罪公開道歉並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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