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兵反恐由軍委決定
【本報綜合報道】新華社公佈廿七日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國反恐法全文。反恐法明確,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派員出境執行反恐怖主義任務,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是否出兵引人關注
近年來,國際反恐形勢嚴峻,中國公民在海外屢受恐怖分子綁架,甚至殺害。加上與中國新疆接壤的中亞國家恐襲頻仍,令人擔心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與“東突”分子滲透到新疆,危及中國邊疆安全與穩定。中國是否出兵反恐引人關注。
廿七日通過的中國首部反恐法明確,經與有關國家達成協定,並報國務院批准,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家安全部門可以派員出境執行反恐怖主義任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派員出境執行反恐怖主義任務,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無要求交加密代碼
另據《華爾街日報》報道,中國通過了新的反恐怖主義法,新法要求科技公司協助安全機構解密電子數據。此前的提案原本要求電訊及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提交加密代碼。
據反恐法最終版本規定,電訊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接口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
報道指,此前的反恐法草案中的條款,國內外電信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須移交加密代碼副本。
對於相關條款的更改,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昨日表示:“我想強調兩點:第一,這一法律確實是根據形勢發展和客觀需要出台的。第二,如果你仔細研究一下,有關規定跟你剛才所說的有關西方國家的自身相關法律沒有甚麼不同。我相信在這個問題上應該不會有甚麼‘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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