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法務司長辦公室稱,政府就多項法案與立法會保持緊密溝通,當中《動物保護法》法案自2014年10月24日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後,至去年7月22日,負責細則性審議的第一常設委員會與政府代表共召開了17次會議。其後政府代表與立法會顧問團就法案內容的技術性問題舉行了兩次會議,並先後三次提交了修改文本,現時已經完成對法案的分析。
《家庭暴力防治法》法案於去年1月13日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後,負責審議法案的第一常設委員會與政府代表共召開4次會議。委員會曾諮詢相關機構及團體。之後,政府代表與立法會顧問團先後舉行了8次會議討論技術性問題,並草擬了初步共識文本。因涉及刑事政策,政府再諮詢司法機關,並根據收集的意見調整內容。上月中旬政府已將最新工作文本交回立法會顧問團,法案目前已經完成分析。
辦公室稱,政府會持續與立法會保持緊密溝通,爭取本月底或下月初向立法會提交上述法案的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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