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問責機制追究管理不善
團體促制訂文物防災指引
【本報消息】舊城牆遺址被非法塗漆、媽閣廟正殿遭逢嚴重火警,讓文物防災和管理受到質疑。歷史文物關注協會副理事長胡玉沛稱,過去社會聚焦文遺景觀或外牆結構維護,卻少談防災避險,促請當局盡快制訂文物的防災指引,及適時檢討文物的管理措施。他支持建立問責機制,文物管理者及業權人應為發生的意外災害負責。
評估周邊潛在風險
媽閣廟正殿失火,令一批上了年紀的歷史古物損失慘重,胡玉沛坦言感到萬般遺憾。雖然《文遺法》已經生效逾兩年,但該法畢竟僅屬宏觀性。“政府、社會都重視文物保護,但甚少聽到政府會監督文物的管理者或業權人保障其用火、用電的安全。”文物本身或者其周邊環境所潛在風險均需要評估,“例如媽閣廟周邊衆多山林,一旦風高物燥山林爆發小山火而波及了文物本身如何是好?”應該盡快制訂文物的防災指引技術文件。
政府稱媽閣失火是意外而並非人為,亦是在最疏於防範的清晨時段發生,令人防不勝防,胡玉沛認為他日的文物防災必須細化,明確區分不同災害情景的應對措施和緊急應變計劃。“分日間、夜間,工作日、例假和公衆假期等,發生水、火等不同災害時的不同應變計劃,一一列明。”應付突如其來的不同狀況。
廟祝管理水平關鍵
本澳的廟宇為值理會和廟祝負責日常管理,管理水平如何亦是關鍵。胡玉沛認同澳門早應對文物管理有足夠重視,回憶起二○○八年首爾南大門發生人為縱火事件,當時亞洲區內尤其東南亞的廟宇曾熱切討論木結構文物的管理問題,澳門其後也曾發生廟宇火災、失竊等事件,無奈當局未能有積極的措施回應。 “如果裝咗自動灑水系統,場火就唔會一發不可收拾,如果裝咗閉路電視或天眼系統,通報機制可更加迅速。”
他建議,文化遺產委員會提出檢討現行的文物管理措施,包括優化保安系統和消防設備等,同時應加強與文物業權人、值理會和消防部門的溝通和定期演習。建立好災後記錄,全面普查審視其他文化遺產或紀念物等是否存在類似問題。
違反即訴行政處罰
他提醒保護文物不應局限於維護外牆結構和景觀視野,其日常管理和結構以外的使用等監管同樣重要。胡玉沛支持建立對管理者和業權人的問責機制,權責都應分明,以形成阻嚇力,“失火,不是一句‘唔好意思’就搞掂,其實係同失修有關。”祇要管理的指引應當明晰,例如插頭、拖把、電線等使用標準,人離切電、熄滅火種等規範好,違反即行政處罰,讓管理方承擔起保護文物的重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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