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客滇購物可退稅
【中新社昆明三十日電】雲南省政府今日發佈消息稱,該省自四月一日起,在試點口岸正式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據介紹,境外旅客離境退稅政策是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一百八十三天的外國人和港澳台同胞,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增值稅的政策。
需在退稅店購物
其中,退稅物品主要為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稅商店購買且符合退稅條件的個人物品,但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稅商店銷售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物品,及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物品。
申請退稅應符合: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內購買退稅物品的金額達到五百元人民幣;退稅物品尚未啟用和消費;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九十天;所購退稅物品由本人隨身攜帶或者隨行李托運出境。
有利拓展入境遊
雲南省財政廳副巡視員吳曙稱,目前,雲南省有廿五家企業成為首批退稅商店,主要分佈在昆明、麗江和普洱。昆明長水國際機場、麗江三義國際機場為首批離境退稅試點口岸,提供廿四小時離境退稅服務。待試點積累經驗後,還將逐步推廣到其他符合管理條件的口岸。
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副主任陳述雲表示,雲南是中國重要的旅遊大省,入境旅遊市場穩定增長,二○一五年累計接待海外入境遊客一千○七十五萬多人次。離境退稅政策的實施,將有利於拓展雲南入境旅遊市場,促進特色旅遊商品開發和品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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