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試點中央地方五五分
【香港中通社三十日電】中國國務院四月三十日公佈了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的過渡方案。
據中國政府網四月三十日報道,該過渡方案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同步實施,以二○一四年為基數,保障中央和地方既有財力收入。自五月一日後,增值稅央地分配比例從原來的75:25,調整為50:50。
《21世紀經濟報道》四月三十日報道稱,方案指出,將地方增值稅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主要為調動地方為發展經濟和培植財源的積極性,緩解當前經濟下行壓力。
中國財政部、中國國家稅務總局三月二十四日公佈《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等四個文件,規定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中國內地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其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人民日報海外版四月三十日報道稱,這場改革將涉及近千萬戶新納稅人,全年減稅超五千億元(人民幣,下同)。對房地產業而言,由此前徵收百分之五營業稅改為百分之十一增值稅,有助於企業降低蓋房和融資成本;對於個人而言,交易二手房的稅負大大減輕。
此外,在此次推行的方案中,保育服務、養老服務、殯葬服務等數十項公共服務為免徵增值稅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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