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法執法過嚴難生存
【本報消息】《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生效快將三年,不少地產經紀牌照將到期,陸續需要續期。地產業總商會會員表示,現時每三年就要續期一次,公司要交一千五百元牌照費,每位經紀又要另外收費,每家中小型地產行續期起碼要交五千元,對從業員造成很大負擔,認為政府不合理,其他行業都毋需收費。
有會員反映,續牌手續繁複,很多文件曾交予房屋局,續牌又要重新再交。單是處理文件都要走四個部門,要驗筆跡、辦理無犯罪紀錄、無欠稅紀錄、學歷證明等。其中政府要求申請無犯罪紀錄,此舉不合理,難道更生人士就不可投身行業?認為規定欠缺公平。
業主在填寫委託書時,可能會有遺漏,曾有業主填寫地址時,少寫了一個字,但房屋局要求必須與查屋紙完全相符,隻字不能有偏差,結果中介被罰二萬五千元。香港政府對中介犯小錯誤都祇是要求“補鐘”學習,並無罰款。現時房屋局對中介罰款由五千至二萬五千元不等,罰款太重,應重新檢討罰則。
倡設違規級別
“中介法”規定,地產營業店舖必須為商業舖位,考慮到歷史問題,很多一直經營的店舖可能是農地、工業舖或住宅地舖,政府當時提出給予五年過渡期,讓從業員可有足夠時間轉換經營地點。至今三年已過去,但仍有很多從業員尚未找到合適地點,感到很徬徨,希望政府認真檢討條文內容。
“中介法”實施近三年,業界對很多內容和罰則不清晰,認為政府應設立專責部門與業界多溝通,並適時就條文內容重新檢討。建議就不同違規情況設立級別,不同級別有不同處罰,讓業界可更清晰。
亦有會員反映,最近樓價下跌,市場成交價下調,但財政局估價不夠貼市。法律要求買家在繳納印花稅時,財政局估價和市場成交價,兩者取較高計算納稅額。結果因為財政局不貼市,近日有買家購買舖位後,需補交數十萬元印花稅,差距太大,建議財政局估價盡量貼近市場。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