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旅局出台旅遊不文明管理法
華客黃賭毒納不文明記錄
【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中新網三十日消息:中國國家旅遊局日前印發《國家旅遊局關於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旅遊從業人員存在侮辱、毆打、脅迫遊客等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以及遊客破壞旅遊目的地文物古蹟;參與賭博、色情、涉毒活動等九類不良行為,都將被納入“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
遊客不文明分九類
據報道,中國遊客在境內外旅遊時的九類不文明行為主要包括擾亂航空器、車船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違反旅遊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損毀、破壞旅遊目的地文物古蹟;參與賭博、色情、涉毒活動;不顧勸阻、警示從事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活動;破壞生態環境,違反野生動植物保護規定;違反旅遊場所規定,嚴重擾亂旅遊秩序,及其他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
導遊脅迫客入記錄
《辦法》還明確,旅遊從業人員的違反法律法規、工作規範、公序良俗、職業道德,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也將被納入“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主要包括價格欺詐、強迫交易、欺騙誘導遊客消費;侮辱、毆打、脅迫遊客;不尊重旅遊目的地或遊客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風俗禁忌;傳播低級趣味、宣傳迷信思想,及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旅遊不文明行為。
《辦法》規定,發生在境外的旅遊不文明行為,由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或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旅遊主管部門通過外交機構、旅遊駐外辦事機構等途徑調查核實。媒體報道或社會公衆舉報的不文明行為,由發生地的旅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當事人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的旅遊主管部門應配合。
另外,因監護人存在重大過錯導致被監護人發生旅遊不文明行爲,將監護人納入“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