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5月30日電】(記者 曾平)香港警方一次臥底行動揭發串謀偷渡案,3名涉案男子串謀進行43次偷渡活動,合共偷運52人從深圳非法入境香港。30日,3名被告在香港區域法院均被判囚4年。
案情指,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期間,涉案3人協助在內地的越南人以陸路方式偷渡抵港,過程中3人各自分工,串謀作案。
65歲的馮姓首被告負責駕駛貨車偷運人蛇,每次偷運1至2人,收取6000至7000港元作為報酬。27歲的黃姓第二被告負責在港接收人蛇,並向首被告交錢。38歲的沅姓第三被告則給出指示,決定是否進行協助偷渡。
頭髮已經花白的馮姓被告曾在市政局擔任公務員,後來轉行做駕駛內地往來香港的貨車司機,以自雇方式經營。犯案時,馮姓男子將非法入境者藏在駕駛艙內,並用簾布遮蓋,以矇混過關。其代表律師早前曾向法官求情指,被告年事已高,因其想到退休後無生活保障而犯案。
黃姓越南籍被告初中畢業,來港後曾一度露宿街頭,後來認識沅姓被告加入作案。其代表律師早前曾向法官表示,被告對法律認識不足。
沅姓被告代表律師曾表示,被告參加了其中14次偷渡活動,並非參與全部作案。法官認為,表面上看沅姓男子沒有直接接觸非法交易涉及的金錢,但他是拍板決定作案的人,甚至在獄中時被告還曾聯繫臥底警員,意圖讓臥底警員配合,繼續進行非法活動,相信他有渠道接觸身在內地又想偷渡至香港的越南人。
案情透露,涉案被告曾經連續3日協助非法入境者抵港,也曾間隔一兩天或數日又再次作案。
法官表示,3人串謀犯案,以不同角色進行非法活動,作案持續時間長,但考慮到3人全部認罪,遂作出以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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