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樓價和租金仍然高企,公共房屋是解決市民居住問題的重要措施;然而,公共房屋供應不足,且即使已建成樓宇又遲遲未能安排居民上樓,令居民望穿秋水。
目前,本澳多個已規劃的公共房屋項目仍然未動工,例如屬於短中期規劃的漁翁街發電廠現址公屋項目只是收地方面有進展,但從動工到完成興建,相信仍有頗長一段時間。政府現時採取「有屋才開隊」的做法,故一直拒絕啟動新一輪的公屋申請,對設立恆常性申請機制亦只是研究考慮。
另一方面,公屋「上樓」行政程序處理十分緩慢,以上次社屋申請為例,由於申請間隔時間長,吸引六千多名居民遞交申請表,二○一三年中開展申請程序,翌年十二月才有確定輪候名單公佈;當局對二千四百戶輪候家團進行甄選,首批合資格家團在二○一五年三月才能上樓;直至今年首季仍有四百戶輪候家團未作處理。
而二○一三年十二月開展的多戶型經屋申請,由於接獲四萬多份申請,為減省行政程序,政府決定先修訂「經屋法」,落實「先初步審查、後抽籤,再實質審查」之規定,並已於去年十月進行電腦隨機抽號。原估計最快去年底或今年初可安排首批合資格申請人預配揀樓,但據傳媒報導,至今仍停留在首一百八十個家團的實質審查階段。當初修法欲縮短上樓時間,卻因行政程序緩慢,目前仍揀樓未有期。
公共房屋供應不足,居民往往等幾年才有機會申請、申請被接納還要等甄審上樓,不單令有需要租買公共房屋的居民得不到及時支援,亦令已建成的公共房屋資源被長時間閒置,得不到善用。更何況,目前這種興建公共房屋後才接受申請的做法,政府事前根本難以掌握社會確切的需求數量和戶型,建成的單位未必符合居民真正住房訴求,更可能導致資源錯配。
為此,議員李靜儀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二○一三年公共房屋申請程序結束至今兩年多,多戶型經屋仍停留在首一百八十個家團的實質審查階段,社屋仍有四百戶輪候家團未作處理;有關工作何時才能完成?當局如何優化行政程序的處理,以加快上樓安排?
二、公共房屋供應不足之下,「有屋才開隊」的申請制度加上行政處理費時失事,有需要公屋支援的居民要等申請、等甄審、等上樓,已建成的公共房屋資源亦可能被長時間閒置,以致出現「有人冇屋住、有屋冇人住」的現象。當局會否檢討現時的申請制度?究竟「有屋才開隊」的申請制度如何能有效評估居民對社屋數量和戶型的需求?
三、房屋局曾表示,將對公共房屋恆常性申請制度作出考慮,當局何時會有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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