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別墅配套地閒置遭收回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出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宣告一幅位於氹仔北安灣填海區,鄰近聚龍街合共七千五百九十平方米土地的批給失效要收回。
該地於一九八七年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予Raimundo Ho,面積為一萬一千六百五十平方米,租賃有效期二十五年。土地原用作興建基礎設施和十四幢三層高的獨立別墅、會所、游泳池和網球場等設施,於一九九二年更改土地利用,改為以七幢獨立別墅代替會所,原合同訂定的其餘利用維持不變。
根據批示,上述土地已於二○一二年六月屆滿,但顯示該土地未被完全利用。
除面積為四千○六十平方米的A地塊的十四幢別墅已於一九九一年竣工外,其餘面積分別為兩千八百六十九平方米、三千三百○四平方米、一百五十二平方米、一千二百三十三平方米和三十二平方米的B、C、D1、D2和E地塊仍未利用,因此該部分批給不能轉為確定,故批給因其間屆滿部分失效。利害關係人可於十五日內向行政長官提出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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