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區重整計劃拖十二年
陳明金關注都更立法進度
【本報消息】議員陳明金提書面質詢,促當局加快舊樓維修及舊區重整等計劃執行,並制訂相關法律。
陳明金指出,政府二○○四年提出舊區重整計劃,○六年成立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之後制訂《舊區重整法律制度》,一三年從立法會撤案,再到一五年施政報告以都市更新概念取代,解散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並轉成都市更新委員會,但至今“都更會”未有明確工作規劃。澳門多處舊樓急需維修,重整計劃卻拖了十二年,落實遙遙無期,居民倍感失望。
針對舊區重整未落實、舊樓失修等情況,當局推出“街道美化計劃”及“樓宇維修基金”等措施。但舊樓沒有業主委員會、聘請物業管理公司、沒有自發性設立維修基金,“三無”大廈難以申請政府基金維修。街道美化計劃主要針對公共地方,未能延伸至私人大廈,舊區環境及舊樓失修情況無法改善。
他質詢,“都更會”成立後有何實質工作成果,如何推動都市更新取得突破?相關法律制訂進展如何?對未能受惠維修基金的舊樓,有何針對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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