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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法案一般性討論 生效三年後研改強制性

2016-06-21 05:36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一般性討論非強制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今日繼續審議。文化司長譚俊榮指出,政府立場明確,要保障市民退休生活。若法案獲得通過,政府爭取將現有9間基金管理實體合共 53隻退休基金加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昨日列席會議的社會文化司長譚俊榮引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時表示,根據統計暨普查局的統計及預測數據顯示,截至 2015 年年底,本澳 65 歲及以上的長者人口約為58,100人,佔總人口的9%。預計到 2036 年時,本澳65歲及以上長者人口比例將增至 20.7%,屆時澳門很可能成為一個超老齡社會。面對人口老化,政府對本澳居民退休保障的負擔越來越沉重,社會保障體系的可持續性備受關注。
構建雙層社會保障
  他說,參考世界銀行於2005年所提倡的退休保障五大模式後,政府於2008年11月公佈了《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改革方案》,核心內容是構建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其中第一層新社會保障制度於2011年實施,落實全面社保理念,為本澳居民提供基本的養老保障,覆蓋範圍由原來只針對勞動人口,涵蓋至全澳合資格居民。退休後較寬裕的生活保障由第二層中央公積金制度支持。加上經濟援助和津貼、個人自願儲蓄、家庭支援及各種社會服務,形成相輔相成的多層式養老社會保障體系。
第二層保障擔重角
  第二層中央公積金制度在完善本澳社會保障體系中將擔任重要角色,對居民影響深遠,政府一直推動構建這制度,2010年考慮財政盈餘後作出撥款分配,為合資格居民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注入款項,幫助居民累積財富,為建立制度打下基礎。
  譚俊榮稱,《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2014年進行公開諮詢。諮詢結果顯示,居民支持建立這制度,希望儘快推出這制度,同時對制度的管理、供款比率、投放管理、款項提取及可攜性等問題發表很多意見。其中最具爭議的是“權益歸屬”和“抵扣”兩個方案,大多數意見(約73.6%的社會意見)認同採用“權益歸屬”方案。政府認同權益歸屬方案較符合立法原意,根據諮詢所得的共識及社會各方的意見和建議,結合澳門實際情況,並參考國內外相類似制度的經驗,最終制定了《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於2015年9月獲得勞方、資方代表參與的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全體大會對法案的贊同意見。
共同供款及個人供款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包括共同供款計劃及個人供款計劃。共同供款計劃中,僱員及僱主每月最少供款額為僱員當月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五,但設定供款上限和下限以減輕勞資雙方的負擔。勞動關係終止時,採用權益歸屬比例,僱員可獲僱主供款部分累算款項的比例,隨供款年期增加,正比提升。供款滿3年開始可獲得30%,其後逐年增加10%,滿10年可獲100%。所有合資格的本澳居民均可參與個人供款計劃,供款金額最少每月500澳門元,沒有上限。由於個人帳戶的款項是為了加強居民退休後的生活保障,因此規定年滿65歲才可領取,但特別情況可申請提前領取。制度內容包括與私人退休金計劃的銜接。法案建議設立處罰制度,監督《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實施。
僱主享稅務優惠
  在《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推行的首三年內,僱主向中央公積金繳納的供款金額可被視為經營成本,可享有3倍稅務優惠,計算所得稅時,可從課稅收益中扣減。比現時私人退休金的一倍或2008年社會保障制度檢討所提出的雙倍稅務優惠更優惠,相信對僱主有一定吸引力。
  譚俊榮還稱,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生效三年後檢討,社會保障基金須擬具這制度執行的報告,同時研究實施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可能性。特區政府在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參與主要是管理、倡導及推動制度的實施。在支持中央公積金制度方面,特區政府會視財政情況向合資格居民的政府管理帳戶(現稱公積金個人帳戶)撥款。撥款到今年已累積最高達49,000澳門元,該帳戶由政府管理,以銀行存款方式增值,過去5年(2011-2015年)平均年利率為2.06%,個人累計收益分配最高為澳門幣2,451元。
53隻退休基金供選擇
  至於供款帳戶,由市場的基金管理實體提供退休基金讓市民自行為其帳戶進行投資增值。現時獲澳門金融管理局認可的基金管理實體共9間,合共提供53隻退休基金產品,風險不盡相同,主要以混合資產型的均衡基金為主,還有貨幣市場基金、保證基金、債券基金等。如法案獲得通過,政府盡力爭取將全部基金管理實體及現有產品加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讓市民有更多選擇。
難設統一收費上限
  基金投資的收費方面,根據相關基金管理實體提供的數字,2013-2014年澳門私人退休金的平均收費約為1.2%;在2009-2014年,澳門私人退休金市場的平均資產回報率為3.68%,以上兩項數據都比鄰近地區的情況更優勝。由於商業原因,現時本澳私人退休金市場的收費項目透明度不高,每間基金管理實體的收費標準不一樣,中央公積金制度推出初期,政府較難設立統一的收費上限,亦有可能因設立上限而使實體減少對客戶的服務。未來中央公積金制度將設立中央資訊平臺,透過公開所有基金收費,讓市民參考,讓市民按自身意願作出選擇,讓市場根據供求自行調整收費。
  譚俊榮指出,構建雙層式社會保障體系的方案在社會上已取得共識,政府期望透過《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逐步推進雙層式社會保障體系的發展,讓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未來退休生活得到保障,同時為澳門長遠穩定發展提供更堅實的基礎。
  李靜儀議員認為中央公積金須以強制方式推行,高開賢議員反對採用權益歸屬方案。